你必須先向你的大廈的經理和/或法團報告滲水問題。
你應向「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衛生署」聯合辦事處舉報滲水問題 (電話:1823)。
聯合辦公室擁有法律權力:查明危害健康的滲水源頭的法律權力;向不法行為者發出滋擾通知,及要求減少滋擾;並起訴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 25,000 元及每日罰款 450 元。
可是若要索賠損害、損失和/或申請禁令救濟,建議您立即諮詢您的律師,並對不法行為者提出民事索賠。例如:違法者可能是上層單位的業主(管道有缺陷)和/或大厦經理(未能修復公共區域有缺陷的管道和/或外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