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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就醫療疏忽索償可否向香港法院提出訴訟?

醫療疏忽索償指南2022 (3)
在香港法院提出醫療過失索償時,病人必須建立以下三個基本要點:


  1. 偏離公認醫療做法:相關醫療專業人員是否未能使用一般公認的醫療程序(或由先例確認或被醫療機構認可的程序)。
  2. 護理標準:在相似專業知識和技能下,其他醫療專業人員如果合理行使護理,是否會避免相關醫療人員所採取的程序或行動。
  3. 知情同意:醫療專業人員是否未能在執行醫療程序之前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是否未提供替代選項;或是否未告知病人與該程序相關的重要風險。


除了這些基本要點,法院還會審查所有證據(包括對相關專家醫療報告的解釋)以及導致病人受傷或狀況的所有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1. 醫療程序的變異:許多醫療程序並沒有普遍接受的「標準治療」,不同的醫學學派可能對特定疾病或傷害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如果相關醫療專業人員遵循某個醫學學派的方法,即使與另一個醫學學派相對立,他們也可能不會因疏忽而承擔法律責任。
  2. 多重因素的影響:如果病人的健康狀況受到多個因素的影響,病人必須證明所懷疑的疏忽對其受傷有重大影響。
  3. 對治療的不良反應:如果病人在治療後出現不良反應,必須證明這些反應是由所懷疑的疏忽引起的。
  4. 法院的焦點:醫療過失案件的焦點不在於治療結果的嚴重性,而在於醫療程序中達到的護理標準。展示醫療專業人員的行為與病人受傷之間的直接關係,通常是醫療過失案件中最具挑戰性的方面。



因此,為了在香港法院成功啟動索償,病人應及早尋求法律意見。律師可以協助病人:


  1. 獲取醫療記錄:獲取和整理所有相關的醫療報告、記錄和治療醫生的筆記,來自醫院、診所、醫院管理局或其他相關實體。
  2. 指導專家準備:建議醫療專家準備和提供有關基本要點和其他關鍵問題的有效專家報告,這對法律論點至關重要。
  3. 如果在獲取相關醫療報告、記錄和筆記方面遇到困難或延遲,病人的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立即披露或提供相關的醫療文件。


病人必須準備並向律師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1. 聯繫信息:相關醫療專業人員的聯繫詳情。
  2. 事件時間表:導致醫療過失的事件的時間順序。
  3. 治療詳情:治療細節及隨之而來的不良反應的清晰概述。
  4. 投訴文件:任何向相關醫生、醫院、診所、醫院管理局或相關實體提出的投訴文件。
  5. 支持文件:其他相關文件或細節,以支持醫療過失索償。
  6. 對於索償金額超過港幣 3,000,000 元的案件,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金額低於港幣 3,000,000 元的索償由地區法院處理,而小額索償法庭則處理金額低於港幣 75,000 元的索償。


對於醫療過失索償,病人必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年內提出訴訟(即醫療過失事件的日期),或在病人知悉受傷之日起三年內,以較晚者為準。否則,病人追究法律行動的權利將永久失效。如果病人未滿 18 歲,則三年期從其 18 歲生日開始。對於精神失能的病人,三年期從他們恢復精神能力的日期開始。然而,為了公平起見,法院可以酌情允許超過三年期的索償。


律師通常需要 9 到 18 個月的時間來徹底審查所有醫療文件,並指導醫療專家準備和發出專家報告,以評估醫療過失索償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在懷疑醫療過失的情況下,及早諮詢律師至關重要。如果病人打算提起訴訟,不應等到三年期快結束時才去諮詢律師。​


病人就醫療疏忽索償可否向香港法院提出訴訟?
Albert Tang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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